李云峰
“威海發(fā)往長沙的長途客車發(fā)生爆炸,確認造成40人死亡……”看到這樣的信息,你是不是心頭一緊?當進一步求證、最終卻被證實為移花接木、將“2011年7月的一起交通事故” 舊聞熱炒的虛假謠言時,你會作何感想?
無語、想“吐槽”、憤怒、還是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?相信不少人心里都五味雜陳。而一個無法回避的事實是,我們隨時可能遭受網絡謠言傷害,這絕非危言聳聽。
2023年4月,網民孫某某為博取眼球,賺取流量,在網絡平臺編造發(fā)布“陽谷縣石佛鎮(zhèn)北發(fā)生死亡五人的重大交通事故”的謠言信息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;
2023年5月,網民趙某某為吸粉賺取流量,偽造帶傷妝容,在網絡平臺編造“自己被丈夫和‘小三’毆打,報警后派出所不依法處理”的不實信息,視頻累計觀看量超萬余次,造成惡劣影響;
2023年6月,秦某某為博取眼球,在網絡平臺編造發(fā)布一段路人爭吵視頻并配文字“拐賣人口的,遇見好人報警了”的謠言,引發(fā)關注討論;
……
上述案例,只是打擊和治理網絡謠言的一個縮影。不難看出,這些謠言的“伎倆”,要么無中生有,要么東拼西湊,要么“移花接木”,捕風捉影,毫無來由的一段話、一張截圖、一個視頻,配以夸張的描述、聳動的標題,就能在短時間內獲得巨大流量,引發(fā)大量關注。而要關注真相,消除網絡謠言已經造成的危害和惡劣影響,則需要付出成倍的時間和精力成本,正所謂“造謠一張嘴,辟謠跑斷腿”。
互聯網時代,每個人都是信息傳播的“傳聲筒”,很多時候,造謠者正是抓住網友的獵奇心理和焦慮心態(tài),使之轉化為謠言傳播的推動力。網絡謠言之所以屢禁不絕,有多方原因。
一是造謠和違法成本低。因網絡具有虛擬的特點,部分自媒體人員或網民“潛水”幕后,假借社會熱點事件,利用公眾獵奇心理,編造傳播網絡謠言,有的甚至無中生有炮制虛假案事件,造熱點、蹭熱度、帶節(jié)奏,以此達到吸粉引流、非法牟利的目的。一部手機、一臺電腦、一根網線往往就是炮制謠言的工具,造謠者往往面臨行政處罰,這導致一些人不惜鋌而走險。
二是網絡平臺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。部分平臺審核把關不嚴,對自媒體內容放任自流,任由網絡謠言在其所屬平臺大量傳播擴散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。
三是“官宣”滯后,監(jiān)管缺位。官方公信力和權威性的信息發(fā)布不及時,給網絡謠言發(fā)酵提供了時間和空間,網絡行政主管部門、公安網監(jiān)部門監(jiān)管不力,甚至缺位,為網絡謠言傳播滋生了現實土壤。
網絡謠言擾亂網絡空間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,不僅涉嫌違反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情節(jié)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、尋釁滋事罪等罪名。打擊和治理網絡謠言,凈化網絡生態(tài),需多方聯動,綜合施策。
其一,網民特別是自媒體從業(yè)者層面,須加強行業(yè)自律,增強自身網絡素養(yǎng)和法律意識,不造謠不信謠,不“見風就是雨”,強化是非觀念;其二,公眾層面,凡事多打幾個問號,多問幾個為什么,正所謂“謠言止于智者”,特別是一些爆炸性信息,更要清醒頭腦,保持理性思考,提升鑒別能力,不轉發(fā)未經證實的信息;其三,網絡平臺層面,要制定和出臺內容審核和違法不良信息舉報辦法,加強內容審核,引導網民客觀、理性發(fā)布信息;其四,網信和公安部門要堅持 “打七寸”,切實斬斷網絡謠言的源頭,對于惡意編造、傳播網絡謠言的組織者、策劃者和主要實施者,對于借熱點事件造謠引流、非法牟利的“網絡水軍”團伙,對于網絡謠言問題突出的互聯網企業(yè)和違法違規(guī)網絡賬號,要發(fā)現一個依法嚴厲打擊一個、關停一個,讓網絡謠言無處遁形,讓造謠傳謠者付出應有代價。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需要多方參與,共同努力,每個人都責無旁貸。朋友們,行動起來吧!從現在起進一步規(guī)范言行,文明上網,壓縮網絡謠言滋生的空間,為構建健康清朗的網絡環(huán)境和良好社會秩序做出新的貢獻!
(作者:李云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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